31省区市新增确诊3例 均在鞍山鞍山发布通告 继续在全市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
鞍山市关于继续在全市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即日起除我市风险地区仍按原相关规定进行核酸筛查外,其他地区每周继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对象
全市所有在鞍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域外返鞍人员等)。
二、筛查时间
每周周一、周四、周六6:00-12:00
三、采样地点
全市各社区(村屯)采样点按照区域核酸筛查相关规定设置,具体地点以各县(市)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广大市民朋友在参加采样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辽事通”并接受体温检测,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3.老人、儿童等行动不便者,请联系属地社区(村屯)进行登记,属地社区(村屯)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检测。居家隔离人员按照原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4.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相关检测结果可在“辽事通”“易鞍码”小程序中查询,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区域核酸筛查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对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