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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10例病例详情辽宁鞍山: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筛查

关于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鞍疫防指办〔2022〕133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铁东区、铁西区、经开区于11月2日—11月5日期间开展四轮区域核酸筛查,其他县(市)区、开发区于11月3日、11月5日开展两轮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对象

所有在鞍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域外返鞍人员等)。

二、采样时间

11月2日—11月5日期间每日6:00-12:00。

三、采样地点

具体地点以各县(市)区、开发区规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采样人员要按照所在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参加采样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辽事通”并接受体温检测,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3.老人、儿童等行动不便者,请联系属地社区(村屯)进行登记,属地社区(村屯)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检测。居家隔离人员按照原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4.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相关检测结果可在“辽事通”“易鞍码”小程序中查询,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区域核酸筛查要求全员参加。对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鞍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