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新增53例确诊 24例无症状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9号)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做好来(返)日喀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内来(返)日喀则人员
(一)区内其它地市来(返)人员
近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进藏后经其它地市来(返)人员
已在第一入藏地进行查验并实施管控,且期间未出藏(不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和风险等级提升需进行追溯的人员),在提供第一入藏地出具的相关证明后,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来(返)日喀则人员
即日起,所有区外直达日喀则人员,须向欲前往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教育部门)、用工单位、村居(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日喀则和平机场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报备凭证等 ,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行程卡、健康码无异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14日内无涉疫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落地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并由所报备单位监督落实。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过期的,落地后分流至隔离酒店进行2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期间不得随意流动),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检测。
2.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后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执行7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并分别在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监测后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非必要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检测。
2.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后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执行14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并分别在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监测后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
三、后续增加的涉疫地区来(返)日喀则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中隔离或留观产生的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广大市民和来(返)日喀则人员要自觉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藏;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排除风险。
六、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出行时,须主动配合当地机场、火车站、陆路检查站(点)、隔离酒店开展查验及管控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各边境县、重点景区可参照本公告,制定本辖区疫情防控措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3日
来源:日喀则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