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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增本土感染者94例 社会面17例内蒙古四地发通告,来(返)人员需持核酸阴性证明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2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即日起,凡从鄂尔多斯市以外地区往返我市人员,一律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我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向属地报备,由相应旗区组织在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流动;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的管控措施暂不调整。即: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要在1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现有基础上,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次密切接触者的管控措施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执行。

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一入境点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目的地执行,且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全市能源类、化工类、建筑类等生产经营类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措施,做好人员及车辆基本信息登记,并建立专门台账。外来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在我市从事货物运输,要按照“点对点”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四、相关人员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仍按照市指挥部第19号、第20号、第21号通告执行。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5日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已经波及多个省市,特别是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新城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等地报告多例本土确诊病例,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进一步做好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从巴彦淖尔市以外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均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向属地报备,由属地尽快完成核酸检测。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流动;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暂停大型会议、展会、节庆、赛事、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开展各类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或集体活动,暂停大规模集体聚餐和各类宴会服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要控制在10人以内,间隔就坐,保持安全距离,各类经营主体要做好测温扫码、实名登记等工作,严禁发热、咳嗽及非“绿码”人员参加聚餐。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如与各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避免前往涉疫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须经主管部门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返回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返岗。个人非必要尽量不跨旗县区流动,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各级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交通场站、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重点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场所通风、消杀。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举办大型宗教活动。

六、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要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目前,巴彦淖尔市已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请已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且已满6个月的居民,有序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5日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1号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是从乌海以外地区往返人员,一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无法第一时间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入市第一地点向酒店、社区和单位等报备,由辖区组织在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待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要在1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次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在隔离医学观察期,根据密接者的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次密切接触者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继续实施7天健康居家检测;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为阳性,次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至期满14天,解除隔离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的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一入境点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目的地执行,且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期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期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五、全市“两站一场”、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药店、KTV、酒吧、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若发现体温37.3度以上和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发现单位及个人要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对异常人员进行劝留,由属地按照相关管控要求立即处置。

海勃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3-2059897

乌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3-3666789

海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3-2112515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5日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20号)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涉及多个省份,感染人数和波及范围不断增加,特别是二连浩特市、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和呼和浩特市相继发现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锡及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呼和浩特市、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嘎查(社区、分场)、单位、酒店报备,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和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如必须前往的,要做好疫情防护,返锡前,提前向所在单位和嘎查(社区、分场)报备,按照相关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凡来(返)我市人员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嘎查(社区、分场)、单位、宾馆报备,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四、即日起全市餐饮单位一律暂时停止承办婚宴、生日宴、升学宴等大型聚餐活动接待,丧事一律从速从简(控制在50人以下),恢复时间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要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等,确需举办的,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举办单位要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五、取消各类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旅行社、景区等文体旅游场所暂停营业。各类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入场体温检测、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洗浴、健身房、影院、KTV、网吧、游戏厅、图书馆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客量的75%。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切实严把校门关,师生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晨午检、消毒通风、因病缺勤缺课登记报告等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托管班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消毒通风等要求。公共交通工具司机及乘客要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控制乘车人数,保持适当距离。

六、机场、铁路、公路等交通营运主体,对乘客中来自和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我市人员开展严格排查、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诊室)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必须留观。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要实名登记,按规定报告追踪。

七、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内蒙古晨报综合

|本期责编: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