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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风险地区全部清零即日起,新疆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160元

即日起

自治区降低公立医疗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政府指导价

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三、二级医疗机构

政府指导价统一调整为160元

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支持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复市,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相关检测费用负担,经报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核同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下调我区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政府指导价。

自2020年7月4日零时起

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三、二级医疗机构

政府指导价

由260元、221元

不再区分三、二级医疗机构差别

统一调整为160元

将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三项医疗服务项目

(“病毒血清学试验”“病毒血清学试验IgG测定”“病毒血清学试验IgM测定”)

三、二、一级医疗机构

政府指导价

由40元、34元、29元

调整为35元、30元、25元

资料图片

根据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将根据

“上浮为零、下浮不限”的原则

本着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的定位

结合实际确定收费价格

严格按照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名称

内涵、计价单位和收费标准等规定执行

不得擅自增设新项目收费

分解项目收费等

同时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

以上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

为阶段性临时价格

后期或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来源/天山网

记者/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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