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风险地区全部清零即日起,新疆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160元
即日起
自治区降低公立医疗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政府指导价
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三、二级医疗机构
政府指导价统一调整为160元
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支持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复市,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相关检测费用负担,经报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核同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下调我区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政府指导价。
自2020年7月4日零时起
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三、二级医疗机构
政府指导价
由260元、221元
不再区分三、二级医疗机构差别
统一调整为160元
将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三项医疗服务项目
(“病毒血清学试验”“病毒血清学试验IgG测定”“病毒血清学试验IgM测定”)
三、二、一级医疗机构
政府指导价
由40元、34元、29元
调整为35元、30元、25元
资料图片
根据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将根据
“上浮为零、下浮不限”的原则
本着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的定位
结合实际确定收费价格
严格按照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名称
内涵、计价单位和收费标准等规定执行
不得擅自增设新项目收费
分解项目收费等
同时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
以上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
为阶段性临时价格
后期或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来源/天山网
记者/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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